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徵求 約聘學務創新人力~2026-02-10

徵才機關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官職等 296薪點(折合新臺幣41,173元)至344薪點(折合新臺幣47,850元)
職稱 約聘學務創新人力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2-03~2026-02-10
資格條件 性別不拘,凡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二、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三、歡迎具原住民身分者報名。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需配合本局校安專線輪值及災防應變中心輪值作業)
一、管制校園安全通報作業。
二、防治人口販運工作、預防青少年偏差行為與犯罪。
三、防治校園霸凌業務。
四、防治校園性平事件及後續處置。
五、防治學生藥物濫用三級工作。
六、辦理防災教育級防災建置等業務。
七、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受保護管束學生相關業務。
八、學生校外生活教育建議;緊急事件協處與不良行為糾正、勸導工作規畫(寒學生偏差行為通通知書)。
九、軍訓教官值勤(通案主辦)、教育局簡訊平台。
十、教師不當管教及體罰事件業務協辦。
十一、高中職賃居生業務。
十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務校安室。
聯絡E-Mail n77239@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聘用期間:
一、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7月31日止,115年起依聘用計畫及考核一年一聘。
二、錄取人員聘用期間如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經費中止、聘用原因消失或不適任該項工作經本局主動通知,應無條件解除聘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待遇:新臺幣41,173元至47,850元,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定最低薪點起支,依考核規定晉級。

報名期間及方式:
一、自115年2月3日至115年2月10日(星期二)前。
二、報名方式:有意擔任本職務且符合資格者,於截止日前,檢具相關證件資料,得依以下述擇一方式報名:
(一)透過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之「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線上報名。
(二)或逕寄至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學務校安室(地址:11008臺北市信義區巿府路1號8樓西北區學務校安室,聯絡電話:02-27208889#1279)。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電子檔並請同步郵寄至n77239@gov.taipei。
(三)請按照報名程序確實填寫各項報名資訊、上傳照片及上傳資格證明文件,說明如下:
1、履歷表(含照片)。
2、最高學歷證件、國民身分證及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由政府機關、學校與事業單位(含公民營機構、法人、團體等)開具之服務、在職或離職證明書,並須載明「工作期間起迄時間」)。
3、個人自傳約300字,內容包括:
(1)家庭概況及學經歷。
(2)個人專長及報考動機。
(3)個人理念及工作期許。

詳細資訊請參閱附件甄選簡章。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