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徵求 約用臨床心理師(職代/臨床心理科)~2026-02-05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臨床心理師(職代/臨床心理科)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97-花蓮縣
有效期間 2026-01-29~2026-02-05
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研究所以上,心理學相關研究所臨床心理學組畢業。
2.須嫻熟心理衡鑑與評估、個別及團體心理治療與諮商。
3.具臨床心理師執照。
工作項目 1.臨床專業:院區/病房之臨床心理業務。
2.行政:
(1)負責院區/病房之臨床心理業務之行政程序。
(2)負責參與相關會議及報告。
3.文書處理:
(1)完成臨床個案報告。
(2)負責專業活動之檔案與資料提供,協助檔案之建立。
4.庶務:
(1)臨床個案檔案之建立、保存及管理。
(2)各項業務之行政、公文、申報、核銷、相關規定之文件表單程序與追蹤。
5.配合事項:
(1)門診轉介個案之臨床心理業務。
(2)參與醫療團隊之臨床心理業務。
(3)協助心理相關教學訓練與研究工作。
(4)負責科內舉辦之活動、會議與上級所指派之任務。
6.配合本院規範及業務需求進行輪調。

[備註]:職代職務僱用期間自115年3月2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
聯絡E-Mail ylhr2136@gmail.com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歡迎對此職缺有興趣者投遞履歷*

一、本院環境優美,設備完善,有親和且專業之團隊。

二、薪資福利受勞基法及本院核薪標準保障。
(一)依學歷、證照及績效獎金薪資約63,000元,另有年終考核獎金。
※績效獎金:視醫院營運績效每季核發。
※約用人員同一年度內約用期間達九個月以上者,予以辦理年度考核;達四個月以上未滿九個月者,辦理另予考核;未滿四個月者不予考核。約用人員當年度十二月三十一日仍在職者,依照年度考核結果及當年度在職月份比例發給年終(考核)獎金。

三、資格條件及職缺主要工作內容:
(一)資格條件:
1.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研究所以上,心理學相關研究所臨床心理學組畢業。
2.須嫻熟心理衡鑑與評估、個別及團體心理治療與諮商。
3.具臨床心理師執照。
(二)職缺主要工作內容:
1.臨床專業:院區/病房之臨床心理業務。
2.行政:
(1)負責院區/病房之臨床心理業務之行政程序。
(2)負責參與相關會議及報告。
3.文書處理:
(1)完成臨床個案報告。
(2)負責專業活動之檔案與資料提供,協助檔案之建立。
4.庶務:
(1)臨床個案檔案之建立、保存及管理。
(2)各項業務之行政、公文、申報、核銷、相關規定之文件表單程序與追蹤。
5.配合事項:
(1)門診轉介個案之臨床心理業務。
(2)參與醫療團隊之臨床心理業務。
(3)協助心理相關教學訓練與研究工作。
(4)負責科內舉辦之活動、會議與上級所指派之任務。
6.配合本院規範及業務需求進行輪調。

[備註]:職代職務僱用期間自115年3月2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四、本次應徵投遞履歷應檢附之文件:
(一)履歷表
【請至本院官網首頁→選擇"便民服務"→表單及資料下載→人事室→下載【應徵人員履歷表空白格式(統一格式)】檔案,填寫完成後請務必於右下角簽章處簽名】。
(二)畢業證書
(三)臨床心理師執照及其他相關經歷證照資料

五、本次應徵採通訊報名,請將【履歷表、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經歷資料】郵寄(以郵戳為憑)至【981花蓮縣玉里鎮中華路448號衛生福利部-玉里醫院人事室收】或以電子郵件寄至【ylhr2136@gmail.com】,並請註明【應徵:約用臨床心理師(臨床心理科)】,以電子郵件寄送者,請務必電話聯絡承辦人確認履歷收件狀況。

六、履經歷與本職務相符者,將擇優以電話聯絡安排面試,不適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如所送履歷若需返還,請附上回郵信封。

※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有職務列等相同、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時,得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之,備取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翌日起算。
※本院依菸害防制法,全面實施禁菸,並推動無菸職場;應徵者如獲錄取,需配合本院無菸環境政策,如有違者將依相關規定處理。
※歡迎身心障礙者參加甄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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