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 官職等 | 約聘6等3階312薪點(45,052元) |
| 職稱 | 約聘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 有效期間 | 2025-12-09~2025-12-16 |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畢業。 2.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應考資格。 3.具備社會工作實務經驗者尤佳。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迴避任用、不得任用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1.執行家庭教育法第16條經評估有家庭教育需求者之家庭教育課程、諮商或輔導等服務及相關計畫、方案研擬等文書行政作業。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3.聘用期間自115年1月1日(如晚於115年1月1日則依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116年是否繼續聘用,須視115年考核結果與116年預算經費來源情形決定。 |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永康區華興街2號(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溪南服務處) |
| 聯絡E-Mail | tukctukc@tn.edu.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必備資料:一、採線上報名,請檢附(一)簡歷表(請至臺南市政府人事處徵才公告項下載應徵人員簡歷表(公務人員以外)。https://personnel.tainan.gov.tw/listRecruit.aspx?nsub=K0A420)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四)具備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規定之應考資格證明文件(符合考選部「102年起專技人員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第5條審議通過並公告名單」之學校系所畢業生免附)。(五)通過英檢證照(無則免附)。(六)工作經驗證明文件。應徵者請至上開網頁/徵才公告/點選「臺南市家庭教育中心約聘人員/詳文/我要報名/我同意以上聲明,進入填寫資料,並上傳簡歷表及應附證明文件。二、請於114年12月16日前完成上述程序,逾期或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三、甄選方式:合於初審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初審不合者及未獲遴優面試者,不另行通知,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四、為節能減碳,參加面試時請盡量搭乘綠色能源交通工具。五、本案簡章請參閱本市教育局公告。六、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錄取人員應於報到時繳交體格檢查表。聯絡人:郭小姐;聯絡電話:06-6859487分機38、電子郵件:anya0806@mail.tainan.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