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 徵求 專員~2025-12-19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稱 專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12-12~2025-12-19
資格條件 (本職缺為預估缺)
1. 國內、外大學院校以上學校畢業。
2.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3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3. 經銓敘審定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有案,且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4. 具有人事行政工作經驗3年以上。
5. 具任免遷調經驗者尤佳。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工作項目 辦理任免遷調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南港區忠孝東路六段488號11樓 衛生福利部人事處
聯絡E-Mail mpfa@mohw.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 請於114年12月12日至12月19日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aspx),點選「我要應徵」,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部審定函、最近2年考績通知書等證件影本資料 (資料均為pdf檔)。未完成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2. 本處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1名,並視甄選結果得擇優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未獲遴用者,不再通知及退件。
3. 有關本職缺如有疑義,請洽衛生福利部人事處廖小姐,聯絡電話:(02)85907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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