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人事人員 |
| 官職等 |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
| 職稱 | 科員 |
| 職系 |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 名額 | 1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 有效期間 | 2026-02-10~2026-02-13 |
| 資格條件 |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及格並具調任人事行政職系資格之人員。 (三)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之公務人員,且近5年年終考績均為甲等。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及各類考試限制轉調之情事。 |
| 工作項目 | (一)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北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臺北市內湖區成功路2段193巷12號) |
| 聯絡E-Mail | ac9537@freeway.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5年2月13日(星期五)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影本、最近1筆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影本及相關專長證件(有則檢附)等資料掃描檔(請將所有資料結合成一個檔案上傳),逾期恕不受理。聯絡人及電話:何葉君(02)29096141分機2618。 二、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三、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