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徵求 科員~2026-02-02

徵才機關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科員
職系 人事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6-01-21~2026-02-02
資格條件 1.具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專院校以上學歷。
2.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3.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最近5年考績其中3年考列甲等以上。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限制轉調及其他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1.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2.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交通部高速公路局第一新建工程分局人事室(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三段101巷3號)
聯絡E-Mail ac9537@freeway.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於115年2月2日(星期一)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核對個人資料及繕打自傳(不得空白),完成應徵資料確認,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國外學歷請檢附經駐外單位驗證之中譯本)、現職派令影本、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最近5年考績(成)通知書(如考績尚未核定,請檢附機關出具之證明)影本及其他相關專長證件(無則免附)等資料掃描檔,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逾期恕不受理。聯絡人及電話:何葉君(02)29096141分機2618。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或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3.資格符合者擇優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備取人員1-2名,備取人員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甄選後未錄取者,恕不另函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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