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徵求 助理員~2021-07-13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職業訓練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職稱 助理員
職系 社勞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7-06~2021-07-13
資格條件 1.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4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有本職系法定任用資格
2. 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3. 具備資訊處理基本能力。
4. 具服務熱忱,協調配合度高。
5. 具採購證照者尤佳。
6.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特考特用(含高普初等考試)限制調任者。
工作項目 1. 辦理職業訓練課程規劃、擬定、執行與考核及其他訓練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土城區金城路一段101號6樓
聯絡E-Mail ab0007@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資格且有意調任者,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請填妥履歷表之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並請將1.考試及格證書。2.最高學歷證件。3.現職派令及銓敘審定函。4.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掃描為PDF檔上傳至事求人系統作為應徵附件,上述資料如有不實或偽造應自行負責並取消錄取資格。
二、聯絡人:本職缺工作內容請洽詢賴先生(02)89692150#200。應徵相關事宜請洽人事室楊小姐(02)89692150#106。
三、甄試:
1.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
2.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業務需求,視需要舉行面試,必要時得以從缺;面試時間另行通知,未獲面試或經面試而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項職缺為限。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本中心得予從缺
2.經甄試錄取者,由本中心通知當事人,並依公務人員任免遷調相關規定辦理,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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