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三職等至第五職等 |
職稱 | 辦事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5-11~2021-05-19 |
資格條件 | 1、 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備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與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其他限制轉調情事者。 3、 具採購或研考業務工作之經驗。 4、 熟諳電腦及文書作業軟體(如Word、PowerPoint、Excel等)。 |
工作項目 | 1、本處總務、採購、工友管理等事務管理工作。 2、新聞輿情蒐集業務。 3、研考相關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政府人事處(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27樓) |
聯絡E-Mail | AJ7112@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本職缺應徵作業,說明如下: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國民身分證正反面、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最近1次銓審函影本、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測驗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通過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明文件影本(無則免附))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2)未依規定完整上傳及提供前述資料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行通知補件)。 2、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者不予通知。 3、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4、有關本職缺相關事項,請洽新北市政府人事處人事管理員周小姐(聯絡電話:02-29603456分機43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