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徵求 行政人員~2021-01-13

徵才機關 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行政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1-01-11~2021-01-13
資格條件 大學畢業含以上學歷或高中(職)畢業具2年工作經驗。
工作項目 1.協助衛生福利部110年度偏遠地區照管中心分站佈建計畫之行政庶務性相關業務。
2.銜接協調長照社區整體照顧計畫相關業務及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新北市平溪區石底里公園街17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採通訊報名,符合前項資格條件者,請檢附下列資料(均請以A4格式直式橫書依序裝訂: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學經歷證明(最高學歷證件、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於截止日前送達或寄達新北市平溪區衛生所收【地址:22641新北市平溪區石底里公園街17號;聯絡電話:02-24951015黃護理長(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職務),以郵戳為憑】。
2.聘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依計畫經費聘用,一年一聘),月酬新台幣34,941元(含勞、健保、勞保退休金及年終獎金)。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至
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3.本所按比例擇優通知初審合格人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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