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法醫研究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聘研究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1-01-06~2021-01-27 |
資格條件 | (一) 學經歷: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國內外醫藥、化學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博士學位,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1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者。 2、國內外醫藥、化學相關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研究工作3年以上著有成績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6年以上者。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研究及工作經驗者。 (二) 品操良好,未曾受刑事處分及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列各款情事且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者。 |
工作項目 | (一) 負責新興毒品尿液檢驗技術之研發。 (二) 檢驗方法確效及量測不確定度之評估。 (三) 檢驗標準作業程序之制定。 (四) 新進人員職前教育訓練。 (五) 人員能力檢定及鑑驗能力試驗。 (六) 精密儀器進階維護保養。 (七) 實驗室自行建置質譜圖正確性比對工作。 (八) 鑑驗難題之研判及解決。 (九) 檢驗數據之判讀審核。 (十) 檢驗報告簽署及出庭作證。 |
工作地址 | (一) 自110年1月7日起至110年1月27日止,以掛號郵件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註明應徵職務及姓名,於報名截止日前逕寄本所人事室,郵遞區號:235016,地址: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聯絡電話:(02)82211628】或親自報名(於上班時間內,以報名表件送達收發室蓋收文章之日期為準),逾期視同未報名,如以平信寄遞發生遺失或延誤,而致無法報名,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二) 公開甄選啟示及報名表(請註明上、下班聯絡電話)請至本所網站(網址如下:https://www.tpa.moj.gov.tw/電子公佈欄),自行下載。 (三) 應繳下列文件: (請以A4格式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左上角,各項資料請勿摺疊,平放裝入信封寄送) 1、報名表及自傳(請自行於本所網站下載使用,並貼妥最近1年內2吋正面脫帽半身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學歷證件影本(持國外學歷者,應檢附我國駐外館處驗證或法院公證之國外學歷證件中文譯本正本及教育部認定有案之證明)。 3、兵役證件影本。 4、工作證明文件影本(勞保投保明細資料表或在離職證明書)或曾於公家機關工作之證明文件影本。 5、專業證照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6、如係身心障礙人員,請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正、反面影本。 (四) 上述表件僅供本次辦理公開甄選使用,俾憑依相關規定辦理,報名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者,視為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全部報名資料無論是否通過審查均不退還,報名人員所繳驗之證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撤銷參加甄選或錄取資格,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五)工作地址:法務部法醫研究所毒物化學組(235016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
聯絡E-Mail | tpap@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本所人事室 1、電話:(02)82211628 2、總機:(02)22266555轉100 胡先生 3、地址:235016新北市中和區民安街123號 4、如有疑問,請於上午9時至下午5時間洽詢 (二)本所網址:https://www.tpa.moj.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