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徵求 書記~2021-12-15

徵才機關 新竹縣政府警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職稱 書記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1-新竹縣
有效期間 2021-12-01~2021-12-15
資格條件 (一)現任或曾任各行政機關書記或相當職務以上,經銓敘合格實授,符合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含自願降調人員,惟不包含現職或離職警察人員及現職具有警察官身分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及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綜合行政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一)新竹縣政府警察局局本部(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 (二)新竹縣政府警察局竹北分局(新竹縣竹北市博愛街16號)
聯絡E-Mail cherry@hchpb.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具文件: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請註明聯絡電話、黏貼相片及簽名蓋章)。2.考試及格證書。3.最高學歷證書。4.銓敘部審定函。5.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6.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請於110年12月15日(星期三)前(郵戳為憑)逕寄30295新竹縣竹北市光明六路12號,新竹縣政府警察局人事室收,並加註應徵書記職缺。
(三)資料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甄試,除正取名額外,依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之次日起算;不合格者恕不退件。
(四)如有其他疑問,請洽本局人事室張小姐詢問,聯絡電話03-55134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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