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徵求 觀護心理處遇師~2021-12-24

徵才機關 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臨時人員(每月薪資47840元-內含勞工依法應自行負擔之勞、健保等費用)
職稱 觀護心理處遇師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60-嘉義市
有效期間 2021-12-14~2021-12-24
資格條件 (一)具臨床心理師證書或諮商心理師證書。
(二)國內外大學畢業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具心理衡鑑(測驗)、心理諮商及心理治療工作經驗者尤佳。
(三)性別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役,並附退伍證明或免役證明文件。
(四)經公立醫院體格檢查,身心健康,體力足以勝任所指派之工作。
(五)具電腦操作、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word/power point/excel)。
(六)具備汽車或機車駕照,自備汽、機車等交通工具。
(七)未曾受刑事處分,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之情事者。
(八)非本署檢察長、各級主管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
(九)經甄選合格進用者,不得於上班期間在外兼職,如經機關核可不在此限。
工作項目 (一)協助本署觀護案件(毒品、家暴、性侵、酒癮、情緒障礙、精神疾病等)實施下列事項:
1.個別心理諮商/治療。
2.團體心理諮商/治療。
3.心理測驗、心理衡鑑。
4.團體教育課程/講習。
5.接受工作人員對於特殊案件處遇之諮詢。
(二)辦理地檢署相關行政業務:
1.因業務而生的相關表單、成果製作。
2.辦理案件研討,提升工作團隊專業知能。
3.其他
工作地址 嘉義市林森東路28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相關資料請逕至本署網站(https://www.cyc.moj.gov.tw/297563/297690/297696/918679/post)下載使用,聯絡人:觀護人何惠婷,電話:05-2782601轉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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