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鹿港高級中學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救生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0-03-02~2020-03-16 |
資格條件 | (一) 性別不拘。 (二) 具中華民國國籍者。 (三) 教育部體育署核發之救生員證。 (四) 具有服務熱忱及泳池管理經驗者佳。 (五)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任用為公務人員之各款情事之一者。 (六) 無教育人員任用條例第31條及第33條規定情事之一者。 (七) 無涉及性別平等教育法、性騷擾防治法及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等相關法規定情事或曾涉有性侵害或性騷擾事件在案者。 |
工作項目 | (一) 游泳池場館管理及環境衛生維護。 (二) 水質過濾系統操作管理、清潔及維護。(本校會安排設置系統廠商教育訓練) (三) 淋浴用熱泵系統操作管理及維護。(本校會安排設置系統廠商教育訓練) (四) 救生員於課間休息做泳池水質檢測與適時處理水質加藥執行情形,並於每日早上及中午各做1次紀錄且將結果填上表格及公佈欄(公佈資料包含水質、水溫結果等)。 (五) 老師進行教學時,維持場內之秩序管理泳池內學生秩序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檢查。 (六) 檢查相關救生與清潔器材是否齊備與就定位。 (七) 填報救生員日誌表。 |
工作地址 | 505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66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109年03月16日(星期一)前親送或郵寄資料至本校人事室(505彰化縣鹿港鎮中山路661號),信封封面請註明【應徵救生員】,以郵戳為憑,資料不齊或逾時恕不受理。 (二)所有資格均採計至報名截止日前,經書面初審合格者,本校將於109年03月17日(星期二)公布初審合格名單並以電話通知面試。 (三)簡章及報名表請上本校首頁(網址:http://www.lksh.chc.edu.tw/bin/home.php)公佈欄下載。 (四)聯絡電話:04-7772403轉721、722周主任或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