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徵求 約僱人員~2021-12-06

徵才機關 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一級280薪點
職稱 約僱人員
職系
名額 擇優錄取若干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11-30~2021-12-06
資格條件 一、中華民國國民,須服畢兵役或免服兵役。
二、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或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第1項所列各款情事之一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擔任本監收容人戒護安全管理勤務(含夜間勤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12月6日止。
二、報名方式:以掛號通訊報名【以郵戳為憑,信封右上角請註明「參加111年儲備專案戒護約僱人員甄選」字樣】,逕寄本監(333221桃園市龜山區宏德新村2號)人事室黃小姐收;或親自報名(以報名表件送達本監收發室蓋收文章之日期為準),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概不受理。
三、甄選簡章及報名應繳之表件:請於本監網址https://www.tpp.moj.gov.tw/電子公佈欄下載使用。
四、甄選方式:經書面審查符合資格者參加筆試(科目:刑法概要及監獄行刑法概要)及口試。
五、僱用期間:暫定自111年1月1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或僱用原因消滅前1日止。
六、月支報酬:約僱人員報酬以個人所具知能條件(含學、經歷)依據「約僱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以約僱人員五等一級280薪點起敘,月支報酬新臺幣34,916元,並得依「法務部矯正署及所屬各機關聘僱人員敘薪及考核要點」規定,採計職前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之年資,按年提敘薪點,最高得提敘至五等三級300薪點,月支報酬新臺幣37,410元。
七、備取人員候用期間自榜示日之次日起至111年6月30日止,期滿未獲僱用者,即喪失被僱用資格。
八、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洽詢本監人事室黃小姐,聯絡電話:(03)3191119轉2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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