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徵求 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A620080)~2021-10-14

徵才機關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
職稱 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A620080)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21-09-30~2021-10-14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專科以上電力工程相關科系畢業者(以得報考國家考試電力工程類科之科系為準)。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3.熟諳電腦操作及文書處理者尤佳。
工作項目 1.農經課法定職掌業務。
2.公園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龜山區公所(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符合資格者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農經課技士約僱職務代理人」,並於110年10月14日17:00下班前(不以郵戳為憑)將下列資料影本寄達或送達桃園市龜山區公所人事室收(桃園市龜山區中山街26號,聯絡電話:03-3203711分機231):
1. 履歷表(請以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格式填寫,內容應含照片、基本資料、學經歷及相關證明、300字以上自傳)。
2.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查驗身分使用」)。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無則免附)。
4. 本職缺月薪為34,916元(含自提勞健保、勞退等),僱用期間自僱用之日起至110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本所報到前1日止應即解僱(約為民國111年2月下旬),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5.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資歷審查合格者視業務需要擇優通知面試,並錄取正取人員1名,另得增列候補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若無適當人選亦得從缺,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面試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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