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徵求 臨時人員~2021-06-04

徵才機關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1-05-25~2021-06-04
資格條件 (一) 學、經歷資格,應符合以下其中之一:
1.具人類學或考古學碩士學位。
2.具人類學或考古學學士學位,並具1年考古相關經驗。
3.具文化資產、歷史、博物館、古物等學士學位,並具3年考古相關經驗。
(二)認真負責,擅溝通協調。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辦理「宜蘭縣考古遺址出土遺物保存維護計畫」及相關工作。
(二)其他臨時交辦工作。
工作地址 宜蘭縣政府文化局(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二段101號)。
聯絡E-Mail sulapi52@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有意應徵者,請檢具最高學歷證明、考古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如所參與之發掘計畫或報告書撰寫等)及履歷表(應黏貼近照、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並略敘個人基本資料、自傳等)於110年6月4日前郵寄或親送至宜蘭縣宜蘭市復興路2段101號3樓文化資產科收;信封請註明「應徵文化局文化資產科臨時人員」,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合者通知參加面甄,恕不退件。聯絡電話:(03)9322440轉603洽賴先生。
(二)本職缺原則正取1名、候補1名,日薪1,800元,110年上班日數為120天,上班日須配合本局工作排程;於正額錄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候補者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1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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