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徵求 臨時人員~2021-06-08

徵才機關 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
職系
名額 1名(擇優候補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1-05-31~2021-06-08
資格條件 1.具學士(含五專、二專、三專以上)學歷,具漁港管理或海洋及漁業或土木工程等相關學經歷或工作經驗者尤佳。
2.具中華民國國籍,工作熱忱、刻苦耐勞、勤奮、細心、認真負責、注重倫理、無不良嗜好及品行端正者。
3.具電腦文書處理及臺語溝通能力尤佳。
4.具汽車駕照及開車能力尤佳。
工作項目 接受本所人員之指揮及監督,擔任下列各項工作:
1.辦理漁港管理相關業務。
2.辦理漁港垃圾簡易分類、裁切、操作去化及觀看監視器與違規取締之暫置區管理工作。
3.漁港管理相關公文及相關採購工作。
4.其他交辦事項或與上述工作相當之職務。
工作地址 本所(宜蘭市中山路3段219號)及其他指定地點。
聯絡E-Mail ae1021@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有意者請於110年6月8 日前(以郵戳日期為主)將下列資料寄達【宜蘭市中山路3段219號,宜蘭縣海洋及漁業發展所漁港管理股收,並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向海致敬-臨時人員」職缺】。應檢附資料如下:
(一) 履歷表(含照片)。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 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附)。
(五) 相關專長證照:如外語能力或專業證照影本(無者免繳)。
以上影本證件資料請採用A4規格,證件不齊全或郵寄逾期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資格符合者另行通知面試、資格不符合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面試後未獲錄取者亦同。
三、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擇優候補1名,候補人員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為 3個月,自動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期滿未通知遞補,即自動喪失錄取資格。
四、聯絡電話:(03)9252257,聯絡人:漁港管理股張小姐(分機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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