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徵求 臨時人員(秘書室)~2023-01-13

徵才機關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秘書室)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09~2023-01-13
資格條件 (一) 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刻苦耐勞,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其他法令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
(四) 曾任公務機關並具有第一線為民服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五) 能配合業務假日或夜間加班。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服務中心櫃台業務。
(二) 行政大樓開門(上班時間07:30~16:30)。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蘆洲區公所秘書室(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 )
聯絡E-Mail ae1175@nt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1.通訊報名,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秘書室臨時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於112年1月13日前(以郵戳為憑),郵寄至新北市蘆洲區三民路95號4樓,秘書室李小姐收。2.以電子郵件投遞履歷者,請備齊相關表件電子檔寄至(ae1175@ntpc.gov.tw)。
(二) 報名應繳文件:1.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請自行註明僅供身分查驗使用)3.最高學歷證件影本4.經歷相關證件(或證照)等影本,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選,甄選分二試辦理,第一試為「電腦中文輸入測驗」(每分鐘40字及格,並以本所現有個人電腦作業環境windows10作業系統下之輸入法為主),第一試及格者即進行第二試「面試」;本次徵才錄取正取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四)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寄還應徵相關資料,請附足額回郵信封以利郵寄,郵資不足則以平信寄還。
(五) 月薪新臺幣26,900元(含勞健保)。
(六) 聯絡電話:(02)22811484分機471李小姐,如欲詢問工作內容請洽分機465秘書室唐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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