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徵求 約聘人員(約聘檢查員職務代理人)~2022-10-07

徵才機關 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聘人員(約聘檢查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2-09-30~2022-10-07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畢業者。
2.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者。

相關詳情請參閱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https://takejob.taichung.gov.tw/job-search/public-institution?id=c8609135-fc5f-4abb-92d6-6fa22240139c
工作項目 1.辦理職災、申訴、陳情案件及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職業安全衛生單位(人員)報備等業務。
2.辦理職業安全衛生及勞動檢查業務等文書處理。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南屯區黎明路2段501號7、8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報名應繳交資料:
1.應徵表件請依序檢齊:(1)公務人員履歷表(勿使用簡歷表,請填寫完整基本資料、學經歷、自傳等,並請親自簽名);(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影本。
2.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請於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臺中市勞動檢查處) 聘用檢查員職務代理人」職務及白天的聯絡電話或手機,於111年10月7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將相關表件以掛號郵寄至:臺中市勞動檢查處收(420018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
3.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本次甄選正取1名,得擇優備取2名,備取候用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惟應徵人員均不合適者,亦得從缺。
4.請依前述規定報名,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恕不退件、不另通知補件,亦不予通知面試。
5.聘用期間自錄取人員報到日起至代理原因消滅止(若育嬰留職停薪人員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屆滿前申請復職,屆時職務代理人應無條件解職),支約聘280薪點。
6.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
7.如有報名方面疑問請於上班時間電洽04-22289111轉36708,陳先生。
相關詳情請參閱臺中市就業服務處網站https://takejob.taichung.gov.tw/job-search/public-institution?id=c8609135-fc5f-4abb-92d6-6fa22240139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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