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教育部青年發展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8職等至第9職等 |
職稱 | 視察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2-03~2023-02-08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專校院以上畢業。2.具有高等考試或相當高等考試以上相關類科及格,現任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八職等以上。3.具獨立規劃作業及良好溝通協調能力者。4.具備相當全民英檢中高級以上英文能力(請附證明文件),且具英文流暢口說能力(面試視需要以英文進行)。5. 具備國際事務、採購相關經驗者尤佳。6.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各款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所列不得任用消極條件、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
工作項目 | 1.國際青年組織聯結交流事務。 2.國際青年會議規劃及執行。 3.青年接待大使培訓及輔導。 4.外賓拜會接待交流工作。 5.其它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 |
聯絡E-Mail | per@mail.yd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方式: (一)符合上開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截止日前填妥本公告最下方附加之檔案【職缺相關附件:應徵資料表】後,將資料表e-mail至per@mail.yda.gov.tw。,將資料表e-mail至per@mail.yda.gov.tw。 (二)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含簡要自述)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點選【我的應徵】上傳資料應包含現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等。 ※系統操作問題,請洽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客服專線:(02)-2397-9108 (服務時間:上午 9:00~12:00 下午 14:00~17:00) (三)非現職人員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及相關證件影本(包含最後任職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大學以上學歷證件、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等),請雙面列印並使用1個燕尾夾裝訂即可(不須使用釘書機)。於截止日前(郵戳為憑,逾期報名恕不受理)郵寄至100218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14樓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國際及體驗學習組視察職務」。 (四)履歷表資料登載不完整,或證件影本缺漏不全,視同資格不符,不再通知補件。 (五)初審合格者本署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並寫妥信封俾利郵寄。 (六)本職缺得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七)聯絡人:黃小姐,聯絡電話:(02)7736-6956;相關工作內容詢問,請逕洽國際及體驗學習組王小姐,聯絡電話:(02)7736-55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