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徵求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2022-06-22

徵才機關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三等、五等
職稱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正取2名、候補4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2-06-10~2022-06-22
資格條件 1.學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經歷:具公務經驗及採購證照者尤佳。
3.其他:熟悉文書作業軟體、具服務熱忱、學習力佳並能配合加班者。
工作項目 辦理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文書、研考、檔管等秘書室相關行政庶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北市政府採購處(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4樓、1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檢附:
(1)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於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官網最新消息/徵才資訊/應徵人員應備文件(非編制人員)http://www.cop.ntpc.gov.tw/下載,務必親自簽名並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其他資格證明
以上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逕寄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7614或7620湯小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
2.前項「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另寄 ah0539@ms.ntpc.gov.tw。
3.初審(應徵文件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本處需求者通知筆試(30%)及面試(70%),筆試科目為「公文實務寫作」,測驗時間為30分鐘;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且恕不另行通知。
4.初審合格且符合本處需求者通知筆試及面試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5.錄取者電話通知報到,未如期報到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6.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請假人員(留職停薪人員)復職前1日止(前揭留停人員預計112年1月復職,如該員提前復職則僱用期間至復職前1日止)。
7.薪資:三等約僱人員220薪點,月酬金為新臺幣28,534元、五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月酬金為新臺幣36,316元,另本處支付機關勞健保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6%勞工退休準備金。
8.本案甄選職缺依總分排序名次依序遴用,正取名額2人(正取第1名為五等約僱人員、正取第2名為三等約僱人員),候補名額4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如正取第1名因故未獲遴用者,則由正取第2名遞補,並由候補第1名遞補正取第2名職缺,以此類推。
9.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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