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北市石碇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正取1名(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2-07-25~2022-08-01 |
資格條件 | (一) 年滿18歲以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 (二) 高級中等學校(含高職)以上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3個月以上或1年以上經驗者。 (三) 諳文書電腦基本處理、主動積極配合度佳。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汽、機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辦理辦理民政災防課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石碇區公所) |
聯絡E-Mail | AQ9689@ntpc.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報名方式:請檢附下列資料(一律以A4規格繳交),並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人事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採通訊、親送報名者(仍請完成前項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相關作業)逕寄「223002新北市石碇區潭邊里碇坪路1段37號,新北市石碇區公所人事室收」,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民政災防課里幹事職代」。資料不全者以資格不符論。 報名表(如附件,請自行下載運用)。 1.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印同一頁)。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3.男性需附退伍令影本或無兵役證明影本。 4.相關經歷資料。 5.汽機車駕照影本。 6.簡要自傳或履歷表(不限格式)。 (二) 甄試時間:初審合格者,採資歷審查進行甄審程序,必要時將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人員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寄回。 (三)薪資報酬:約僱人員250薪點,約新臺幤32,425元。 (四)聯絡人:龎志明先生 26631080*231 (五) email:ac0375@ms.ntpc.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