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 徵求 技士~2023-04-06

徵才機關 高雄市政府勞工局勞工教育生活中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電機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2-高雄市
有效期間 2023-03-20~2023-04-06
資格條件 1. 具有電機工程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並具擬任職務調任資格者(報名時無特考特用等限制調任情事者)。
2. 熟悉政府採購法,有高度服務熱忱,具採購專業人員證照者尤佳。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等情事。
工作項目 1. 辦理採購及總務營繕相關業務。
2. 機電消防設備維護保養管理相關業務。
3. 場地管理相關業務。
4.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高雄市前鎮區中山三路132號(含獅甲會館、勞工博物館、鳳山文化館)
聯絡E-Mail cherry1024@k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報名,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

(一)履歷表內容須完整,自傳請勿空白,須具照片、日間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
(二)線上應徵上傳下列資料(請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
1.國民身分證。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最近1份銓敘部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7.其他相關證件(如採購人員訓練及格證書、英檢相關證書、或與本職缺職務相關之訓練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以上文件均影本,本人應簽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章)後掃描上傳。
1.徵才期間:自112年3月20日起至112年4月6日止。
2.報名資料經審查合格後,本中心得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證件不全者不予受理,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錄取人員由本中心主動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
3.經甄選錄取人員仍應依權責規定陳報高雄市政府核准始行生效。
4.本次甄選得視報名甄選情形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期間為3個月,並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5.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移送司法機關辦理。
聯絡人:人事室-謝小姐、電話:07-3368333分機39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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