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約僱4等250薪點 |
職稱 | 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42-臺中市 |
有效期間 | 2022-05-10~2022-05-16 |
資格條件 | (一) 大學以上畢業、具文書能力,具有行政實務經驗者為佳。 (二) 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第1項及第3項所定之情事。 (三)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工作態度積極、主動、刻苦耐勞並配合加班,有責任感及團隊合作精神,並具備溝通協調能力,能配合業務需要於假日支援活動,具藝文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 具備英語能力者尤佳。 (五) 具公務經驗尤佳。 |
工作項目 | (一) 館舍業務(例行維護、節能、修繕、颱水災)。 (二) 場地業務(委外空間賣店與餐廳出租案、演講廳)。 (三) 社區資源(大里區公所窗口、停車費用簽辦)。 (四) 安心上工人員行政管理。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纖維工藝展演中心(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本(111)年5月16日(星期一)前檢附國民身分證正本反面或身份證明文件影本、履歷表(含自傳、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一張)、畢業證書、專業證照、退伍令暨身心障礙手冊等學經歷證件(無則免附),郵寄至本局纖維工藝展演中心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纖維工藝展演中心助理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人」。 五、其他 (一) 本職務為本局助理員留職停薪職務代理缺額,該員留職停薪期間係從111年6月3日起至111年12月2日止,爰本職缺最快到職日為111年6月6日;工作期間並自到職日起至被代理人留職停薪復職前一日止(預計至111年12月2日止),如職務代理原因消失或僱用期滿即應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月酬標準為四等250薪點(折合新臺幣約32,425元,內含勞、健保及勞退自付部分)。 (二) 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本局將擇適合者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三) 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三個月內有效。 (五) 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 報名期間:即日起至111年5月16日止 (七)郵寄地址:412015臺中市大里區勝利二路1號(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纖維工藝展演中心),聯絡電話:04-24860069#504邱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