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 徵求 課員~2023-01-30

徵才機關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課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88-澎湖縣
有效期間 2023-01-16~2023-01-30
資格條件 一、 資格條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丙)等考試及格,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並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工作項目 船舶機器採購、零星配件估購及歲修保修採購行政等有關事項。
二、船舶新造及裝配工程之估工估料、監工等事項。
三、船舶檢(搶)修、保養修理紀錄、監理領照檢驗、財產登記及報廢、船履歷登載整理保管及各種油料之購儲、耗油海浬數統計等事項。
四、船舶損壞責任鑑定賠償之擬議及報廢船、保修後廢料處理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88054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聯絡E-Mail fw14600@phpto.penghu.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附大頭照及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此類證明無則免附);未完整上傳上述附件資料或無填寫自傳者, 將視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府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蓋印「與正本相符」及私章。
四、本府於必要時得通知符合資格者擇優辦理面試。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6)9213822轉234呂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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