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職稱 | 課員 |
職系 |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8-澎湖縣 |
有效期間 | 2023-01-16~2023-01-30 |
資格條件 | 一、 資格條件:大專以上學歷畢業,具有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特種考試四(丙)等考試及格,現(曾)敘合格實授委任第四職等以上,並具有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迴避任用、28條不得任用及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三、 甄選方式:前列職缺視報名情形,依公務人員陞遷法規定辦理。 |
工作項目 | 船舶機器採購、零星配件估購及歲修保修採購行政等有關事項。 二、船舶新造及裝配工程之估工估料、監工等事項。 三、船舶檢(搶)修、保養修理紀錄、監理領照檢驗、財產登記及報廢、船履歷登載整理保管及各種油料之購儲、耗油海浬數統計等事項。 四、船舶損壞責任鑑定賠償之擬議及報廢船、保修後廢料處理等事項。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88054澎湖縣馬公市光華里200號) |
聯絡E-Mail | fw14600@phpto.penghu.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內容無誤(請附大頭照及填寫自傳),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未開放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請將下列相關資料依序掃描成一份電子檔後完整上傳: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現職銓敘審定函、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語言能力檢定測驗合格證件(此類證明無則免附);未完整上傳上述附件資料或無填寫自傳者, 將視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本府不另行通知補件)。 三、相關上傳證件資料影本請蓋印「與正本相符」及私章。 四、本府於必要時得通知符合資格者擇優辦理面試。未錄取人員,不另行通知,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五、聯絡電話:(06)9213822轉234呂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