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新竹縣新湖地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2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3-01-11~2023-01-19 |
資格條件 | 1.高中職(含)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專長足以勝任者。 4.具身心障礙手冊者尤佳,報名時須尚在有效期限內,且身心障礙程度須足以勝任本職務者。 |
工作項目 | 1.辦理地政相關業務及服務櫃台作業等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湖口鄉成功路105號 |
聯絡E-Mail | 20053844@hc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應徵人員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履歷資料(含簡要自傳及照片),並將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或具地政工作經驗證明等文件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點選【確定應徵】進行本職缺應徵,未完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報名,恕不受理,亦不受理郵寄報名。 2.本所將對報名資料進行書面初審,擇優通知甄(面)試,若未獲通知及未獲遴用者,恕不退件,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所得予從缺,甄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3.本職缺僱用期間自到職之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依法簽訂勞動契約,契約期滿表現良好,如新年度尚有相關預算,經考核成績優良者,將再行續約),僱用期間依新竹縣政府核定公文辦理為準,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薪資依勞基法最低工資規定支給。 4. 備註: (1)待遇:基本工資,每月26,400元。 (2)本次甄選除正取名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1至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3)聯絡電話:03-5903588分機320 曾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