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 徵求 護理師~2023-02-03

徵才機關 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師(三)級
職稱 護理師
職系
名額 3(候補3名,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3-新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1-17~2023-02-03
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他國國籍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公私立專科(含)以上護理學系畢業。
四、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護理師醫事專門職業證書。
五、具有精神專科教學醫院(區域教學)或同等級教學醫院3年(含)以上服務年資。年資計算至111年12月31日。
工作項目 一、臨床護理、教學及研究工作(如業務需要須配合輪值三班)。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衛生福利部八里療養院(新北市八里區華富山33號)
聯絡E-Mail 1047@bali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次採一律採通訊報名,將所需繳交證件以A4紙影印並簽章註明「與正本相符」依序裝訂,自即日起至112年2月3日(星期五)下午4點前送達本院(掛號或親送),逾期不受理,地址:24936新北市八里區華富山33號)人事室何先生收,請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臨床師 (三)級護理師』及聯絡電話。
二、檢具證件資料:
1. 報名表。※報名表及應附證明文件清單請於本院官網下載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3. 考試及格證書(含高普考、特考、專技高考、檢覈考試及格等)影本。
4. 護理師證書影本。
5. 現職派令及最近一次銓審函影本。(無者免附)
6. 精神專科教學醫院(區域教學)或同等級教學(含)以上之醫院精神科臨床年資證明影本。
7. 完成護理專業臨床進階能力(N2~N4)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8. 通過精神衛生護理師或通過社區基礎精神衛生護理能力鑑定,領有感管師、效期內高級心臟救命術(ACLS)證書等與醫院評鑑所需相關之專業證照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9. 於教學補助計畫擔任臨床教師者,帶領學員經護理科教研組審定證明。(無者免附)
10. 最近5年內以第一作者完成之學術發表或品質改善專案,該學術發表經護理學會或相關專業學會等審查通過,獲口頭、海報或期刊(包含護理雜誌、護理暨健康照護研究、精神衛生護理雜誌、護理研究、台灣精神醫學、中華心理學刊、台灣公共衛生雜誌等)發表等證明文件影本。(無者免附)
11. 語言能力檢定成績證明影本(含托福考試、全民英檢、多益測驗等通過各項英語檢測成績證明影本)。(無者免附)
12. 最近5年考績,以與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為限。(無者免附)
13. 最近5年平時獎懲,以與現職及「同職務列等」職務期間已核定發布者為限。(無者免附)
14. 最近5年內所為與從事本職務有關之訓練時數證明,並以公務機關或公會、學會認定之教育訓練且領有證明文件,經登錄有案者為限。(無者免附)

三、、甄選方式:採兩階段考試
1.筆試:凡通過報名資格審查者皆參加筆試,筆試成績達70分(含)以上為合格。
2.口試:筆試合格者始能參加口試。口試時間以15分鐘為限,採簡報報告方式,內容包含自我介紹、 提出醫院/單位須優先解決的問題、改善方案及自己未來規劃。
四、公告錄取人員日期:
於本院內、外網站公告。
五、備註:
1.本院擇優通知應試,報名證件不齊全視為資格不符。繳交審查資料請自行備份,概不退還。
2.所繳交證明文件於錄取後查驗,倘發現係屬不實或有偽造、變造情事者,撤銷錄取資格。
3.本院於捷運關渡站、新埔站及蘆洲站,均有接駁專車可供搭乘,詳細交通車路線及時刻表,請上本院網頁http://www.bali.doh.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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