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薦任第八職等 |
職稱 | 股長 |
職系 | 經建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23-01-12~2023-01-31 |
資格條件 | 1.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考試及格(含相當等級考試及格、訓練合格),現敘薦任第7職等以上且合格實授3年以上,並具經建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各款情事之ㄧ;且無限制轉調情事。 |
工作項目 | 工作內容: 1.辦理本市產業輔導及升級轉型SBIR、創新育成基地營運推動、觀光工廠及地方創生輔導等業務 2.綜理產業發展輔導及行政事務 3.其他上級交辦事項 工作內容請洽林專員,電話06-6376953 |
工作地址 | 臺南市新營區民治路36號 |
聯絡E-Mail | ireneli@mail.taina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檢附文件: 1.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應徵本職缺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資料應包含履歷表、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銓審函、派令、近五年考績通知書、相關專業證照(無則免附)、語言證書(無則免附)等。應徵者請統一於行政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進行報名,未依限完成報名或證件檢具不齊者,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進行面試及業務能力測驗,業務能力測驗採簡報方式進行,以「臺南產業轉型及升級輔導策略推動」為題,簡報時間10分鐘,答詢時間10分鐘,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之翌日起3個月內。惟如無適當人選,本局得予從缺。 3.為落實低碳城市願景,參加面試時請善加利用大眾運輸交通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