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3-桃園市 |
有效期間 | 2022-06-27~2022-07-04 |
資格條件 | (一)大專學校以上畢業。 (二)工作積極、學習能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三)須熟諳電腦操作,具戶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戶政登記、證明核發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桃園市大園區戶政事務所(桃園市大園區中山北路162號) |
聯絡E-Mail | 10014058@mail.tyc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 工作報酬:薪資比照行政院暨所屬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相關規定,以五等280薪點標準支給,薪資36,316元/月;其他勞保、勞退、健保等均依相關規定辦理。 (二)應繳證件: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經歷證明文件影本(男性含退伍令或免役證明)。(請以A4格式裝訂,在各相關證明影本資料簽名且加註「與正本相符」) (三)於111年7月4日前寄達(或親送)本所,於信封上註明「應徵約僱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合於初審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面試,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辦理。 (四)現缺1名,得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1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正備取如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辦理。所寄資料於甄選後逕予銷毀,恕不寄還。 (五)錄取名單公告於本所網頁;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報到事宜,未依規定時間報到者視同放棄。 (六)僱用期間:自錄取通知報到日起至111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七)聯絡電話:03-3862474分機220陳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