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約僱職務代理人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31-新竹縣 |
有效期間 | 2022-09-15~2022-09-20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相關科系學校畢業。 2.熟諳英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所定各款情之一。 4.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按:如有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5.做事認真負責且有服務熱忱者。 |
工作項目 | 1、扣繳及非扣繳相關業務。 2、綜合所得稅申報相關業務。 3、執行業務案件查核業務。 4、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 |
聯絡E-Mail | j42personnel@ntbn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請檢具1.個人履歷表(請附自傳及黏點照片)。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3.身分證影本等相關資料乙份,於111年9月20日以前以掛號郵寄至「新竹縣竹北市縣政九路120號1樓、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竹北分局營所遺贈稅課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約僱職務代理人)」,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書面審查合格者,將擇擾另期通知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如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需返還書面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聯絡人:廖小姐 電話:03-5585700轉201 (二)每月薪資新台幤3萬6,316元整(約5等1級280薪點)。 (三)本次公開徵選,除正取1名外,增列備取1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或相同、性質相近之職務為限,候用期間3個月。 (四)僱用期間:111年10月24日至111年12月31日(僱用期間如遇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