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立美術館 徵求 展覽組組長~2019-11-10

徵才機關 桃園市立美術館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薦任第7職等
職稱 展覽組組長
職系 文化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3-桃園市
有效期間 2019-10-09~2019-11-10
資格條件 (一) 具有中華民國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無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
(二) 具有與擬任職務相關類科碩士學位或其同等學歷證書。
(三) 具文化行政職系薦任第7職等以上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四) 曾或現任國內外公、私立藝文相關機構,並具有主管經驗者尤佳。
(五) 具備外語能力者尤佳。
(六) 具溝通協調能力並具團隊合作意識,並可配合執行例假日美術館教育推廣活動、加班或輪職者(平日可補休)。
工作項目 (一) 綜理美術品展覽業務。
(二) 督導及辦理各項美術館相關工作。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
聯絡E-Mail 10010585@mail.ty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書面應徵
意者請檢附相關資料影本如下,並於108年11月11日中午前寄(送)達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桃園市立美術館人事室收(非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報名。信封上請註明【參加美術館展覽組組長職務甄選】,聯絡電話:(03)2868668轉4001廖小姐。
1. 報名表(A4正本)(請逕至桃園市立美術館網站最新消息-招募徵才下載https://tmofa.tycg.gov.tw/home.jsp?id=102&parentpath=0,10))
2. 簡歷(以A4單面、單張14號字為限)、公務人員履歷表
3. 銓敘函(A4影本)
4. 最高學歷證件(A4影本)
5. 考試及格證書(A4影本)
6.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A4影本)
7. 身分證正反面(A4影本)
8. 若具身心障礙手冊請檢附(A4影本)
9. 外語能力證明(例如全民英檢、多益測驗成績等等,或足以證明外語能力之其他文件)
10. 展覽策劃能力證明文件(展覽專輯、專案計畫、發表著作……等)
(二) 線上應徵
請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亦請將上列除履歷表以外相關資料電子檔掃描後上傳。
(三) 甄選方式:
1. 擇優通知面試,預計108年11月14日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一段728號6樓辦理面試,詳細面試名單及面試時間於108年11月13日中午12時前公布在桃園市立美術館網站最新消息-招募徵才下載https://tmofa.tycg.gov.tw/home.jsp?id=102&parentpath=0,10,恕不另行通知,若需退件請自行附上回郵信封。
2. 錄取名單將公告於桃園市立美術館網站網站最新消息,並電話通知正取人員依限報到,本館保留錄取單位之權限。
3.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正取人員未依限報到或本館其他職務列等相當、性質相近之職務出缺,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備取保留時間為3個月,自本館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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