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屏東縣萬巒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一職等至第三職等 |
職稱 | 書記 |
職系 | 一般民政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90-屏東縣 |
有效期間 | 2019-02-12~2019-02-19 |
資格條件 | (一)具委任第一職等至委任第三職等一般民政職系任用資格或經銓敘審查符合上述任用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具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歷畢 (三)無特考特用限制、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 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 (四)熟悉電腦操作。 |
工作項目 | 1. 一般民政相關業務。 2.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村中正路36號 |
聯絡E-Mail | a620023@oa2.pthg.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有意者請於108年2月19日前,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屏東縣萬巒 鄉公所人事室(92341屏東縣萬巒鄉萬和村中正路36號),封面請註明 「應徵書記職缺」;逾期或證件及手續不齊者,視同放棄。應檢附證 件1.最高學歷證件。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派令、初任同一序列職 務現職審定函。如為不同職系應附可調任之職系銓審函。4.公務人員 履歷表。5.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6.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獎懲 令、訓練進修等資料影本(訓練進修時數請至人事行政總處終身學習 網站下載列印)7.英檢(客語檢定)及格證書。本項甄審遴選正取1名, 備取1名,由本所就應徵人員中擇優遞補,不合者恕不通知及退件(如 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必要時需辦理面 試。連絡電話:08-7812460轉15 吳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