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美編行政助理正取1名,備取若干名(候補期間至108年9月20日,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即喪失候補資格)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5-30~2019-06-05 |
資格條件 | 一、基本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年滿18歲以上(算至考試前一日,戶籍登記年齡為準),大專以上畢業,男女不拘,男性須服畢兵役(替代役)並附退伍(役)證明文件,惟免服兵(役代)役之役男應附免役證明文件。 (二)除具基礎電腦操作、中文繕打、文書軟體運用之能力外,並應具備社群平台(例如臉書等)撰寫內容編輯與經營、多媒體設計、製作PowerPoint簡報等能力。 二、特定資格: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甄選為本署之臨時人員: (一)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二)用人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用人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三)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未滿十年。 (四)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五)曾服公務有貪污行為,經有罪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 |
工作項目 | 一、協助機關製作簡報資料、平面文宣及多媒體文宣等。 二、協助機關蒐集、整理新聞輿情等相關事項(例如,臉書等社群之維護管理與資料分析)。 三、協助辦理機關各組、室業務事項。 四、協助處理民眾或機關來電,或到場洽詢事項,就民眾所提簡易或常見問題,作初步回復。 五、協助公文檔案遞送、搬移上架、歸檔等事務。 六、整理所屬辦公處所及機關環境。 七、機關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法務部內湖聯合辦公大樓)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甄試方式如簡章規定,意者請逕上本署網站(https://www.tpk.moj.gov.tw)下載報名表及簡章。 二、待遇:月薪新臺幣32,000元。 三、報名期間:108年5月30日(星期四)公告時起至108年6月5日(星期三)下午5時截止。 四、請於規定期限內以限時掛號或快捷郵件寄至本署(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7樓),或專人於本署上班時間(108年6月5日下午5時前)送至9樓秘書室總收發,收件人請書寫:「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秘書室」,並註記:「報名參加臨時人員甄選」。 五、考生應檢附報名表件如下所示,報名資料不齊全者(例如:缺件、疏漏簽章或書面資料未填具詳實),視為資格不符,本署不予受理,亦不接受事後補正。已寄送報名資料,不予退還。 (一)報名表(最近半年內之2吋正面脫帽半身相片、身分證正、反面黏貼於報名表正面)。 (二)簡要自傳表(請甄選報名人員簽章)。 (三)具結書。 (四)退伍令(替代役退役證明書)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女性免附)。 (五)學歷證明文件影本。 (六)身心障礙人員須檢附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正、反面影本(有效日期須為108年7月1日(含)以後)。 (七)前揭文件一律以白色A4紙列印或影印,各項報名表件詳細檢查無誤後,請按報名表、簡要自傳表、各項證明文件,依序由上而下整理齊全,用迴紋針夾於右上角。 六、聯絡電話:02-26336650;傳真:02-26336929;聯絡人:謝先生;地址:11485臺北市內湖區康寧路三段51號7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