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宜蘭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稱 | 臨時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得依需要列候補2人,有效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有效期間 | 2019-12-24~2019-12-26 |
資格條件 | 1.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嫻熟電腦文書操作,並能依業務需要工作指派。 3.具備身心障礙手冊。 4.具公務機關行政工作經驗者尤佳。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本署選舉查察賄選及反賄選宣導相關業務。 2.協助文書處理及庶務相關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
工作地址 | 宜蘭市縣政西路3號。 |
聯絡E-Mail | pn02@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於108年12月26日(星期四)下班前,將臨時人員甄試履歷表(請自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人事公告下載,其中簡要自述必須填寫不可省略)貼妥最近3個月內脫帽半身彩色照片、最高學歷證書、身心障礙手冊等影本各1份,郵寄本署人事室朱先生收(親遞者,請送本署收發室),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之職稱「臨時人員」及白天、夜間聯絡電話,逾期不予受理。(證件不齊或資格不符者不予受理)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面試通知或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以便郵寄) 二、月支報酬:新臺幣2萬3,8000元。 三、進用期間: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3月31日止,契約期滿後,不再續約。 四、聯絡電話:(03)9253000分機237郭主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