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徵求 助理研究員(職務代理人)~2018-09-19

徵才機關 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助理研究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名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18-09-13~2018-09-19
資格條件 1.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國外學歷者請檢附中譯本)。
2.熟悉電腦操作及word、execl、powerpoint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
3.具採購証照、美工經驗或公務機關工作經驗尤佳。
4.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予以考量。
工作項目 1.辦理廠商入區投資設立申請案,包括洽談入 區程序、送審、提案、招商等作業。
2.辦理廠商增、減資等審核作業暨外國貨華僑 申請投資與投資額審定作業。
3.辦理廠商營運狀況監督管理作業,包括投資 計畫完成檢查、營運改善計畫送審、廢止投 資計畫等。
4.辦理廠商營業項目新增、變更。
5.撰擬首長交辦之致詞稿、立委質詢等。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本局投資組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個人履歷表(直式橫書格式,並請留可連絡到之電話及e-mail)、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以上2項未檢附者,恕不受理)及工作經歷證明等相關證件影本,信封請註明「應徵投資組助理研究員(職務代理人)」,於107年9月19日前逕寄新竹市新安路2號人事室收(以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電話:03-5773311轉1301。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審查不合格或未錄取者,恕不通知(註:依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規定,本局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局任用,有上開情形者,請勿應徵。);面試結果將公告於本局網頁。本次徵才得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所有參加應甄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四、敘薪方式:月支酬金34,916元。
五、工作期間:預計自107年10月15日起至108年9月上旬止(惟實際訖日將視本局員工復職日調整)。期間聘用原因消失(如:當事人提早申請復職)或期限屆滿時,應無條件解聘,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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