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成功大學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P05或P06-P07) |
職稱 | 技士 |
職系 | 電子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72-臺南市 |
有效期間 | 2019-08-19~2019-08-30 |
資格條件 | (一)經公務人員高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並具電子工程職系任用資格。 (二)大學以上電機或電子等科系畢業尤佳。 (三)熟悉一般公文及電腦操作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性別平等教育法第27之1條規定之情事者。 |
工作項目 | (一)校區節水節電專案業務。 (二)承辦水電工程新建、整修等業務。 (三)零星水電工程修繕經辦。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台南市東區⼤學路⼀號國立成功⼤學(總務處營繕組) |
聯絡E-Mail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期限:自108年8月19日起至108年8月30日截止。(報名人數未滿3人時,本校得酌予延長報名期限) 。 (二)意者請填妥「國立成功大學職員甄選報名表」,於期限內檢附下列資料: 1.考試及格證書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現職及歷任職務銓審函 4.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5.身分證、退伍令(以上資料影本即可) 6.信封1個(寄發考試通知用,信封請用標準信封及貼足限時郵資,並書寫收信人姓名、住址)。 寄至:臺南市大學路1號本校人事室任免組莊琬琳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之職務,以郵戳為憑,未依公告檢齊相關證件、逾期及不合者恕不受理。 (三)「國立成功大學職員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校人事室網頁/常用表單/編制內教職員/職員進用遷調項下下載使用。考試日期另行通知。 (四)本項職缺須先舉行業務測驗,再依業務測驗成績,至少依職缺3倍擇優參加面試,並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三個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