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印刷廠 徵求 技術員~2017-12-18

徵才機關 財政部印刷廠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技術員
職系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7-11-21~2017-12-18
資格條件 1.國內外大學機械、電機相關系所畢業,並具機器設備維護實務經驗5年以上者(須於履歷表中詳述5年機械維護相關之工作內容)。
2.具公文撰寫及機器設備採購專案規劃能力。
3.具機械工程相關技術士證照者尤佳,歡迎經驗豐富之中高齡者應試。
工作項目 1.規劃、採購機器設備及專案計畫執行。
2.印刷及生產自動化技術研發。
3.機器設備維護、管理及零件採購。
4.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聯絡E-Mail grace@ppmof.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請至本廠網站http://www.ppmof.gov.tw/down.asp下載報名表及履歷表,填妥後於106年12月18日前e-mail至grace@ppmof.gov.tw,並將報名表、履歷表、學歷證件及工作相關證明文件等資料,寄至臺中市大里區中興路一段288號 人事室 收(請註明應徵職稱),截止日以郵戳為憑,資料審查合格後,將於本廠網站公布資格符合名單。資格符合者得參加筆試。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錄取與否均不退件。聯絡電話04-24953126#231 廖小姐。
2.資格符合者得參加初試,初試項目為 「機械工程實務」(占80%)及「公文寫作」(占20%),預計12月29日筆試,初試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預計1月19日面試。
3.本案除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人員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1年內有效,審查不合格及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4.權益說明:
(1)本廠係實施用人費率單一薪給之國營事業機構,所屬職員為公務員兼具勞工身分,一律參加公教人員保險,且非屬「勞工退休金條例」適用對象。
(2)依據「財政部所屬生產事業機構人員進用辦法」,錄取者須經試用6個月,試用考核通過後,正式僱用,錄取者若為現職公務人員或經公務員考試及格者,亦須通過試用考核,方得正式僱用。
(3)敘薪:依「財政部所屬事業機構用人費薪給管理要點」辦理敘薪,試用期間薪資為53,500元,試用期滿後為57,080元。
(4)獎金:依「財政部印刷廠經營績效獎金發放注意事項」等有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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