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基隆市暖暖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一般人員 |
官職等 |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 |
職稱 | 技佐 |
職系 | 土木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20-基隆市 |
有效期間 | 2019-04-25~2019-05-03 |
資格條件 | 1.經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3職等以上,並具有土木工程職系任用資格者。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
工作項目 | 1.土木建築工程規劃、勘測、設計、監造、驗收相關業務。 2.農情調查報告等業務。 3.巷道挖掘許可證、公用設施災害查報搶修、路燈維護管理等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基隆市暖暖區公所(基隆市暖暖區東勢街2號) |
聯絡E-Mail | person@klnn.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各欄位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填表人部份請親自簽名。勿提供簡式履歷表),並備妥最近一次派令、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身分證正反面、其他相關證件(如專業證照、外語能力證明文件、身心障礙手冊等,無則免附)等佐證資料,於108年4月25日起至108年5月3日止e-mail至person@klnn.gov.tw,註明「應徵土木工程職系技佐職務」,並請來電確認〈02-24579121分機203/顏小姐〉,或將前列相關資料寄達基隆市暖暖區公所(基隆市暖暖區東勢街2號)人事單位收,逾期不予受理。 2.本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經甄審通過後正取1名,並視徵才情形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3.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