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徵求 書記(預估缺)~2018-11-08

徵才機關 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1職等至第3職等
職稱 書記(預估缺)
職系 一般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預估缺)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18-11-01~2018-11-08
資格條件 (一)公務人員初等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調任一般行政職系資格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通過客語能力認證考試或通過英檢者尤佳。
(三)無限制調任情事者。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一)收、發文作業。(二)印信管理。(三)公文傳送郵寄管制。
(四)檔案管理。(五)綜合業務及臨時交辦業務。
工作地址 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
聯絡E-Mail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107年11月8日前(郵戳為憑,逾時不予受理)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含自傳)、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考試及格證書、考績通知書(最近5年內)、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證明文件,以掛號方式,郵寄至(42007臺中市豐原區陽明街36號3樓)「臺中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人事管理員收」辦理報名。(報名時請於信封註明「應徵一般行政職系書記」,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52007江先生)。
(二)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將另擇時間通知面試。
(三)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最多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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