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徵求 事務組長~2025-11-07

徵才機關 宜蘭縣立南澳高級中學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稱 事務組長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5-10-29~2025-11-07
資格條件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或多重國籍者,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規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無性侵害、性騷擾及性霸凌等犯罪紀錄。
(四)公務人員考試及格並經銓敘審定委任第5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須銓敘審定有案),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者。
(五)領有採購證照者尤佳,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者。
(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及WORD、EXCEL等電腦操作能力。
(七)近三年無懲戒、懲處紀錄。
工作項目 【預估缺,預計114年12月29日出缺】
(一)綜理庶務業務,特定計畫案件之管制追蹤。
(二)物品採購、營繕工程之擬辦。
(三)事務、車輛、校舍、工友、集會場所等管理。
(四)安全防護及民防業務之擬辦。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宜蘭縣南澳鄉蘇花路二段301號
聯絡E-Mail weolga@tmail.il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現職人員應徵本職缺作業請務必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公告截止日(114年11月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二) 報名時應上傳下列資料:
1.最高學歷證書。
2.考試及格證書。
3.現職派令。
4.現職銓敘審定函。
5.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採購專業人員基礎訓練及格證書(無則免附)。
7.其他:如英檢及格證書或身心障礙手冊(無則免附)。
(三) 本校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談,資料未齊全或未合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本職缺正取1名,備取2名,備取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五) 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3)9981024分機182王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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