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徵求 辦事員~2025-04-25

徵才機關 臺北市都市更新處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辦事員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5-04-17~2025-04-25
資格條件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符合下列資格者:
一、公務人員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三、為足額進用身心障礙員工,如具身心障礙身分者尤佳(請附佐證資料)。
工作項目 一、15萬元以下及辦公設備庶務採購案。
二、零用金保管請領。
三、消防演練、消防安全管理緊急災害任務編組。
四、辦理處慶、中元普渡及歲末年終活動。
五、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北市中山區南京東路三段168號17樓(捷運松山新店線 南京復興站 2 號出口旁 捷運共構大樓17樓)
聯絡E-Mail wa9138@gov.taipei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現職人員報名: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並上傳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證明、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銓敘部審定函、專業證照、外語檢定證明等資料。
二、非現職人員應徵:請於公告日期截止前將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證件影本(含最後職務派令、離職證明、相關職務銓審函、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等)依序掃描成1個pdf檔以email應徵方式寄至wa9138@gov.taipei,郵件標題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辦事員」,聯絡人:蔡先生,電話:02-27815696轉3168。
三、資格符合者將擇優通知面試,並視成績酌增候補名額1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服務科室: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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