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
職稱 | 行政組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10-臺北市 |
有效期間 | 2025-06-12~2025-06-27 |
資格條件 | 1、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具備電腦操作能力(熟稔Word、Excel、PowerPoint等)。 3、具企/規劃統籌管理經驗、曾從事支援教學行政、熟諳電腦、投影、視訊、聲音系統、AI等管理者優先考量。 4、必要時能配合業務需要加班。 5、需通過全民英檢中級以上或相當等級。 6、 曾有下列情事之一者,本校不得僱用為契約進用人員: (1) 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2) 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3)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4) 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5)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6) 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
工作項目 | 1、本校和平、公館、林口三校區共用E化教室資訊教學設備建置暨維運作業專款預算編列等相關事宜。 2、E化業務工作項目擬訂、分配、調整與人力調度等。 3、教師個案教學需求、排課教室、軟體需求、特殊外接輔助連結支援與預約資訊登錄與支援安排及支援結果確認、排除問題等。 4、相關教室設備維運、場地出借等事宜。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總務處事務組(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162號) |
聯絡E-Mail | yucindy@ntnu.edu.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聯絡人:總務處事務組張組長、于小姐;聯絡電話:(02)7749-1918、7749-1938。 備註: 本職缺薪資依本校約用人員薪級表辦理。(新進行政類約用人員以大學畢業學歷進用者,薪資為36,23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