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臺灣彰化地方檢察署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280薪點 38,948元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50-彰化縣 |
有效期間 | 2025-06-11~2025-06-17 |
資格條件 | (一)大學(專)以上學校畢業。 (二)具基本文書處理及資訊處理能力。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各款情事者。 (四)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之情事(依公司法擔任公司發起人或公司負責人、依商業登記法擔任商業負責人,或依其他法令擔任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負責人、董事、監察人或相類似職務,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五)具司法行政工作經驗者優先錄取。 |
工作項目 | (一)文書及行政相關事項之處理。 (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由各單位視實際業務訂定) |
工作地址 | 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2段240號 |
聯絡E-Mail | grace512@mail.moj.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4年6月17日止(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一律採通信報名,信封上註明「應徵書記官職務代理」等字樣,逕以掛號寄至彰化縣員林市中山路2段240號人事室收。請註明手機號碼及聯絡時間,擇優通知甄選,備取候用期限3個月,資格不符與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 (三)報名時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資料不齊視為資格不符,並請註明「影本資料與正本無訛」暨簽章): 1.報名表1份 2.簡歷自傳1份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1份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專長證明或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6.切結書1份 7.同意書1份 (四)聯絡電話:(04)8371914、(04)8357274#617 (五)其他事項: 1. 本簡章未盡事宜,悉依各機關職務代理應行注意事項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2. 應徵人員所附證件如有不實者,取消錄取資格並自負法律責任。 3. 甄選報名表、切結書、簡歷自傳、同意書電子檔可於本署網站之電子公告欄下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