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才機關 | 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 (機關職缺統計)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官職等 | 5等 |
職稱 | 約僱人員 |
職系 | 無 |
名額 | 1 |
性別 | 不拘 |
工作地點 | 82-高雄市 |
有效期間 | 2025-08-08~2025-08-17 |
資格條件 | 1. 國內外大專 院校 以上 之 大眾傳播 等 相關科系畢業 。 2. 具備下列專業優先考量: (1)節目製播、電臺主持、新聞媒體相關工作經驗 。 (2)口齒清晰,通閩 南語 。 (3)具電腦公文書、簡報處理能力 。 (4)具新媒體小編經驗 。 3. 具汽機車駕照,並能獨立駕駛。 4. 男需役畢。 |
工作項目 | 1.廣播節目主持、錄製。 2. 臉書等新媒體 小編 。 3.服務臺輪值 4.公文處理 等 行政工作。 5.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本臺高雄分臺(高雄市左營區博愛四路455號) |
聯絡E-Mail | jing@pbs.npa.gov.tw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1.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應徵:請於公告期限內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填寫完整履歷資料,並上傳照片及相關證明文件【請將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國民身分證正反面、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相關專長或經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役畢或免役證明(男性)等文件,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後上傳為附件】,並於114年8月17日前上傳完畢。 2. 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 3. 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簽訂契約者,撤銷契約。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4.錄取人員報到後每月按280薪點支給報酬(約新臺幣38,948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勞工退休金自付部分等費用)。 5.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候補2名,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6. 聯絡電話:02-23888099轉5024人事室朱小姐、工作單位分機07-3590000轉6600信分臺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