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徵求 里幹事~2025-08-15

徵才機關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稱 里幹事
職系 綜合行政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5-08-11~2025-08-15
資格條件 1. 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2. 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人員,且不受限制轉調規定之限制。
3.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4.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3條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之情事(如有擔任負責人、董事、監察人、執行業務股東等,請於到職前處理竣事)。
工作項目 1.里一般行政管理。
2.里一般民政、經建、兵役行政等業務之處理。
3.里各種會議之召開,社會救助調查及災害查報。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新竹市東區區公所(新竹市東區民族路40號)
聯絡E-Mail 90225@ems.hc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1.對本開缺職務有意願者,請於114年8月15日前,經由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線上」應徵職缺,並請上傳相關附件(包含公務人員完整履歷表,請繕打件要自述後於填表人欄內簽章)、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一筆銓敘部審定函及最近三年考績通知書及相關證明文件,須加蓋核與正本相符並簽章。
2.本職缺資格符合者,另行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者,恕不通知亦不退件,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視需要增列備取1名,資格符合列備取者,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3.連絡電話:03-5218231*171彭小姐

View details » Back to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