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徵求 技士~2023-05-17

徵才機關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交通技術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10-臺北市
有效期間 2023-04-28~2023-05-17
資格條件 (一) 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以上或相當等級考試及格,具有交通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之情事。
(三) 熟悉公文寫作及簡報製作,具工作熱忱,擅於溝通合作者尤佳。
(四) 具有交通運輸規劃經驗、英文檢定或採購法證照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機場主計畫。
(二) 辦理機場建設發展相關評估及研究案件。
(三) 本單位出國計畫、國外機場建設發展資料蒐集彙整。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工作地址: 臺北市松山區敦化北路405巷123弄12號3樓(民航局行政大樓)
聯絡E-Mail sabrina@mail.caa.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 報名方式:(採線上方式)請現職人員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為利資格審查,請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銓敘部審定函、近5年考績通知書、近5年獎懲令、語文能力檢定證明及自傳,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
(二)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甄試或面談,並視成績擇優錄取,未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聯絡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場站組張小姐(02)8770-2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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