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徵求 臨時人員(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2023-04-30

徵才機關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臨時人員(臨時人員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42-臺中市
有效期間 2023-04-25~2023-04-30
資格條件 (一)資格條件:大學以上,熟悉電腦操作具電腦文書編輯處理能力、具有英語及閩南語口語溝通能力為優。
(二)應附證件:
1.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及相關證明文件影本。
2.全民英檢初級以上證書(或其他英文檢定證明文件)。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
1.辦理總機及郵寄等業務。
2.辦理公文登打、列管案件公文稽催及解除列管等業務。
3.辦理事務用品補充等業務。
4.保管開標鑰匙及簽名簿。
5.其他交辦等業務。
(二)工作期間:僱用期間自上班之日起至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回職復薪前一日止(預計113年6月3日)。
(三)僱用薪酬:月薪新臺幣26,400元,享勞健保,須自行負擔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工作地址 本分署秘書室(地址: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
聯絡E-Mail tc1804@fnpc.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親自或託人送至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收發或以郵寄(以郵戳為憑,信封上並請註明應徵財政部國有財產署中區分署秘書室「臨時人員(第2類人員)」及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方式報名均可;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口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及退件(未獲通知考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二)本甄選案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備取人員2名,備取人員得依序遞補原公開評選之職缺或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6個月內有效;經通知遞補未於期限內報到及期滿如未經通知遞補者,則自動喪失候補資格。
(三)報名地址及聯絡電話:臺中市西區民生路168號4樓,04-23025353轉1810(黃科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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