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徵才機關 | 宜蘭縣員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
| 人員區分 | 其他人員 |
| 官職等 | |
| 職稱 | 約用人員 |
| 職系 | 無 |
| 名額 | 2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6-宜蘭縣 |
| 有效期間 | 2025-10-20~2025-10-29 |
| 資格條件 | (一)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電腦文書能力。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四) 機關長官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僱用為職課員工;對於職課課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應迴避僱用。 (五) 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或嗜好。 (六) 本工作得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限為3個月。 (七) 依據宜蘭縣政府僱用低(中低)收入戶以工代賑人員實施要點,進用之以工代賑為公法上之救助關係,於扶助期間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之規定。 |
| 工作項目 | (一)本所及所屬機關辦公或設施之場地清潔維護、其他交辦事項。 (二)協辦社會福利之庶務性事務,如:公文傳送、文書建檔等工作。 (三)本所可依實際工作需求,統一指派調度擔任相關勘查及行政工作。 |
| 工作地址 | 宜蘭縣員山鄉公所 |
| 聯絡E-Mail | a21517@mail.e-land.gov.tw |
|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及下列應繳證件: 1.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4. 戶籍謄本正本乙份(3個月內)。 5.最近半年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乙張。 6.退伍證影本(女性則免附)。 7.低(中低)收入戶證明。 (二)上開資料請於 114 年 10 月 29 日17時前(以郵戳為憑)逕寄【264宜蘭縣員山鄉員山村員山路一段322號,宜蘭縣員山鄉公所社會課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應徵職務(以工代賑)。 (三)參加甄選之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規定不符合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未獲錄取者所繳交證件,一律不予退還)。 (四)僱用期間:自114年實際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月支薪俸為28,590元。 (六)錄取及進用: 1.甄選結果按成績高低錄取,正取人員名額詳如徵才公告,並於公所資訊網公告錄取結果。 2.錄取人員接到通知後五日內,應到公所社會課辦理到職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3.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需由本所查核是否與首長,主管有三親等關係,並檢附切結書切結與首長、主管未具三親等關係,如具備三親等關係,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聯絡方式: 電話:03-9231991分機406 聯絡人:方佳靖 小姐 E-mail:a21517@mail.e-land.gov.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