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員山鄉公所 徵求 約用人員~2025-10-29

徵才機關 宜蘭縣員山鄉公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稱 約用人員
職系
名額 2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6-宜蘭縣
有效期間 2025-10-20~2025-10-29
資格條件 (一) 中華民國國民在國內設有戶籍,國中以上學校畢業或具有同等學歷,具電腦文書能力。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之一情事者
(三) 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四) 機關長官其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僱用為職課員工;對於職課課長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應迴避僱用。
(五) 具服務熱忱,品行端正,無不良紀錄或嗜好。
(六) 本工作得備取人員1名,備取期限為3個月。
(七) 依據宜蘭縣政府僱用低(中低)收入戶以工代賑人員實施要點,進用之以工代賑為公法上之救助關係,於扶助期間不適用勞動基準法及就業保險法之規定。
工作項目 (一)本所及所屬機關辦公或設施之場地清潔維護、其他交辦事項。
(二)協辦社會福利之庶務性事務,如:公文傳送、文書建檔等工作。
(三)本所可依實際工作需求,統一指派調度擔任相關勘查及行政工作。
工作地址 宜蘭縣員山鄉公所
聯絡E-Mail a21517@mail.e-land.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含照片)及下列應繳證件:
1.履歷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乙份。
3. 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乙份。
4. 戶籍謄本正本乙份(3個月內)。
5.最近半年內二吋半身脫帽照片乙張。
6.退伍證影本(女性則免附)。
7.低(中低)收入戶證明。
(二)上開資料請於 114 年 10 月 29 日17時前(以郵戳為憑)逕寄【264宜蘭縣員山鄉員山村員山路一段322號,宜蘭縣員山鄉公所社會課收】,逾期不予受理,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不合格者恕不退件;另請於信封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及應徵職務(以工代賑)。
(三)參加甄選之報名資格或繳交之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規定不符合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未獲錄取者所繳交證件,一律不予退還)。
(四)僱用期間:自114年實際錄取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月支薪俸為28,590元。
(六)錄取及進用:
1.甄選結果按成績高低錄取,正取人員名額詳如徵才公告,並於公所資訊網公告錄取結果。
2.錄取人員接到通知後五日內,應到公所社會課辦理到職手續,逾期以棄權論。
3.錄取人員報名資格或繳交證明文件,經發現填寫不實或與規定不符者,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4.錄取人員需由本所查核是否與首長,主管有三親等關係,並檢附切結書切結與首長、主管未具三親等關係,如具備三親等關係,即取消其錄取資格。
(七)聯絡方式:
電話:03-9231991分機406
聯絡人:方佳靖 小姐
E-mail:a21517@mail.e-land.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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