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衛生局 徵求 約僱職務代理人~2025-05-04

徵才機關 基隆市衛生局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以約僱3等220薪點支薪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職系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20-基隆市
有效期間 2025-04-28~2025-05-04
資格條件 1.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2. 高級中等學校畢業者。
工作項目 1.化粧品廣告管理、抽驗及取締。
2.管制藥品管理業務。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基隆市信義區信二路266號
聯絡E-Mail kchd1120703@mail.klcg.gov.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符合前項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前往註冊】/【填寫履歷】/【證照資格/作品附件】上傳/【應徵職缺】/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等作業,並同意授權本所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完整履歷資料,未能調閱履歷及上傳文件不齊全或未符資格者得不予受理。
二、上傳附件資料應包含下列文件:
(一)簡式履歷表如附檔(掃描檔末頁的簡要自述頁請勿空白,且該頁下方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再上傳) (必要附件)。
(二)最高學歷證件(必要附件)。
(三)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必要附件)
(四)其他:與應徵工作相關證照或檢定證書、身心障礙證明等相關資料(無則免附)。
二、甄試:本局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應徵人員且符合資格者,將「擇優」以「事求人」系統通知面試(請注意E-mail通知),未獲面試或未經錄取者,均不另行通知。「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歡迎身心障礙者踴躍報名。
三、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試錄取者,由本局電話或E-mail通知當事人,並依「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規定辦理;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四、聯絡電話:(02)24230181轉1121賴先生。聯缺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詢保健科董科長分機1601。
五、備註:本職缺為職務代理性質之約僱人員,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4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衛生行政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約114年10月底)或約僱原因消失時,月薪約30,602元(暫以114年4月22日行政院院授人給字第11400000011號函公告之114年待遇調整後,每點新臺幣139.1元折合率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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