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徵求 技士~2023-05-09

徵才機關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機關職缺統計)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官職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至第7職等
職稱 技士
職系 機械工程 (職系職缺統計)
名額 1
性別 不拘
工作地點 30-新竹市
有效期間 2023-05-03~2023-05-09
資格條件 一、具專科以上學歷(國外學歷應檢附教育部學歷認定證明文件)。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以及特考特用限制轉調之情事者。
三、未曾受懲戒處分,具工作熱忱、品行端正,具溝通與團隊合作能力、注重行政倫理,並能配合學校職務調整。
四、具備操作Word、Excel等與職務相關之文書編輯處理能力者。
工作項目 一、負責本科實習材料之請購、管理。
二、負責本科機具設備之定期保養、維護與實習日誌回覆。
三、定期巡檢科館內工場之電氣設備及門窗。
四、本科材料室內物品之存放與管理。
五、協助教師實習教學及後勤支援。
六、協助技藝競賽、技能檢定等相關物品準備。
七、上級交辦之其他任務等。
工作地址 國立新竹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新竹市中華路2段2號)。
聯絡E-Mail ag7798@hcvs.hc.edu.tw
聯絡方式(含檢具文件) 一、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確認授權徵才機關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相關證明文件(含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相關證照及佐證資料)合併為1個pdf檔完整上傳。
二、聯絡電話:本校人事室(03)5322175轉252、253。
三、先以書面審查再擇優個別通知進行甄選,不合格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備註:本職除正取1名外,得視成績增列候補人員1至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報名人員如均不適合本職缺,本校得予從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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